出自宋代惠洪的《青玉案·丝槐烟柳长亭路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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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家有主张“词不宜和韵”的,因为词句参差,音律很严,难以使抒写的情思与限定的声韵吻合无间。但乐此不疲以聘其才的仍大有人在,其“善用韵者,虽和犹如自作”,这首小令便是如此,因而颇为著名。
先是贺方回写了一首《青玉案》,以词中之句改调名为《横塘路》,其结语“试问闲愁知几许?一川烟草,满城风絮,梅子黄时雨”,传诵一时,交相赞誉。黄庭坚与贺交好,赋诗《寄贺方回》:“解作江南断肠句,只今唯有贺方回。”公元1103年(崇宁二年),黄为赵挺之、陈举所构陷,贬谪宜州(今广西宜山)。其兄黄大临,知
惠洪(1070-1128),一名德洪,字觉范,自号寂音尊者。俗姓喻(一作姓彭)。宜丰县桥西乡潜头竹山里人。宋代著名诗僧。自幼家贫,14岁父母双亡,入寺为沙弥,19岁入京师,于天王寺剃度为僧。当时领度牒较难,乃冒用惠洪度牒,遂以洪惠为己名。后南归庐山,依归宗寺真静禅师,又随之迁靖安宝峰寺。惠洪一生多遭不幸,因冒用惠洪名和结交党人,两度入狱。曾被发配海南岛,直到政和三年(1113)才获释回籍。建炎二年(1128)去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