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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一首充满轻快旋律和酣畅情致的喜雨诗。这年夏秋间,久晴不雨,秋禾枯焦。至七月二十五日夜间止,大雨三日,庄稼得救。久旱遇雨,欣喜若狂,连衣服、床铺湿了也顾不得,表达了诗人的喜雨之情和对民生的关注。诗人欢欣鼓舞,写了这首七律。时为浙西提刑任上。首联从夜感霖雨突降写起,人们盼望久已的甘霖突然降下,仿佛将诗人的心田也滋润得复苏了。颔联正面写一个 “喜”字,表现出一种体恤民艰的崇高感情。颈联承“且喜”句。末联突出了广大农民对这场甘霖的狂喜之情,进一步表现诗人与农民同喜悦之心。
三四化用杜
曾几(1085--1166)中国南宋诗人。字吉甫,自号茶山居士。其先赣州(今江西赣县)人,徙居河南府(今河南洛阳)。历任江西、浙西提刑、秘书少监、礼部侍郎。曾几学识渊博,勤于政事。他的学生陆游替他作《墓志铭》,称他“治经学道之余,发于文章,雅正纯粹,而诗尤工。”后人将其列入江西诗派。其诗多属抒情遣兴、唱酬题赠之作,闲雅清淡。五、七言律诗讲究对仗自然,气韵疏畅。古体如《赠空上人》,近体诗如《南山除夜》等,均见功力。所著《易释象》及文集已佚。《四库全书》有《茶山集》8卷,辑自《永乐大典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