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·卷七十一
◎刑法三
刑法有创之自明,不衷古制者,廷杖、东西厂、锦衣卫、镇抚司狱是已。是数者,杀人至惨,而不丽于法。踵而行之,至末造而极。举朝野命,一听之武夫、宦竖之手,良可叹也。
列传·卷七十四
李梦阳进曰:“公大臣,义共国休戚,徒泣何为。谏官疏劾诸奄,执政持甚力。公诚及此时率大臣固争,去‘八虎’易易耳。”文捋须昂肩,毅然改容曰:“善。纵事勿济,吾年足死矣,不死不足报国。”即偕诸大臣伏阙上疏,略曰:“人主辨奸为明,人臣犯颜为忠。况群小作朋,逼近君侧,安... 阅读全文
列传·卷七十六
李梦阳、杨子器辈,当加旌擢,而言官考绩,宜以章疏多寡及当否为殿最。二,复面劾。旧制,御史上殿,被劾者趋出待罪,即唐人对仗读弹文遗意。近率封章奏闻,批答未行,弥缝先入。乞遵旧典面奏,立取睿裁。三,明淑慝。尚书刘大夏、王轼以病乞休;侍郎张元祯、陈清屡劾不去。贤不肖... 阅读全文
列传·卷一百七十四
李梦阳(康海 王九思 王维桢) 何景明 徐祯卿(杨循吉 祝允明 唐寅 桑悦)边贡 顾璘 (弟瑮 陈沂等) 郑善夫(殷云霄 方豪等) 陆深(王圻)王廷陈 李濂
林鸿,字子羽,福清人。洪武初,以人才荐,授将乐县训导,历礼部精膳司员外郎。性脱落,... 阅读全文
列传·卷一百七十五
李梦阳。所著有《五岳山人集》。子姬水,字淳父,有文名,学书于祝允明。
袁袠,字永之,七岁能诗。举嘉靖五年进士,改庶吉士。张璁恶之,出为刑部主事,累迁广西提学佥事。两广自韩雍后,监司谒督府,率庭跪,袠独长揖。无何,谢病归。子尊尼;字鲁望,亦官... 阅读全文
列传·卷一百七十三
李梦阳、何景明倡言复古,文自西京、诗自中唐而下,一切吐弃,操觚谈艺之士翕然宗之。明之诗文,于斯一变。迨嘉靖时,王慎中、唐顺之辈,文宗欧、曾,诗仿初唐。李攀龙、王世贞辈,文主秦、汉,诗规盛唐。王、李之持论,大率与梦阳、景明相倡和也。归有光颇后出,以司马、欧阳自命... 阅读全文
列传·卷一百八十八
◎外戚
明太祖立国,家法严。史臣称后妃居宫中,不预一发之政,外戚循理谨度,无敢恃宠以病民,汉、唐以来所不及。而高、文二后贤明,抑远外氏。太祖访得高后亲族,将授以官。后谢曰:“国... 阅读全文
列传·卷一百九十二
◎宦官一
明太祖既定江左,鉴前代之失,置宦者不及百人。迨末年颁《祖训》,乃定为十有二监及各司局,稍称备员矣。然定制,不得兼外臣文武衔,不得御外臣冠服,官无过四品,月米一石,衣食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三十六
◎礼十四(凶礼三)
谒祭陵庙 忌辰 受蕃国王讣奏仪 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临王公大臣丧仪中宫为父祖丧仪 遣使临吊仪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赐祭葬 丧葬之制碑碣 赐谥 品官丧礼 士庶人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七十五
◎艺文四
集类三:一曰别集类,二曰总集类,三曰文史类。
《明太祖文集》五十卷,《诗集》五卷
《仁宗文集》二十卷,《诗集》二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