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仲淹 古籍 / 作者 / 诗文

本纪·卷十一

范仲淹、 庞籍分领之。甲申,以泰山处士孙复为国子监直讲。是岁,占城献驯象三。

  三年春正月庚午朔,封皇子曦为鄂王。辛未,曦薨。丙子,减陕西岁市木三之 一。辛巳,诏辅臣议蠲减天下赋役。戊子,诏录将校死王事而无子孙者亲属。辛卯, 置德顺军。壬辰... 阅读全文

本纪·卷十

范仲淹。丙辰,内侍江德明等并坐交通请谒黜。己未,吕夷简、张 耆、夏竦、陈尧佐、范雍、赵稹、晏殊皆罢。以张士逊为昭文馆大学士,李迪同中 书门下平章事、集贤殿大学士,王随参知政事,李谘为枢密副使,王德用签书枢密 院事。壬戌,御紫宸殿,以张士逊为山陵使兼园陵使。癸亥... 阅读全文

本纪·卷二十三

范仲淹魏国公,赠司马光太师,张商英太保,除元祐党籍学术之禁。诏 诛士民杀内侍为首者,禁伏阙上书,废苑囿宫观可以与民者。金人使王汭来。癸卯, 命肃王枢使金军。以观文殿学士、大名尹徐处仁为中书侍郎,宇文虚中签书枢密院 事。蔡懋罢。乙巳,宇文虚中、王球复使金军。康王... 阅读全文

志·卷五十

范仲淹为泰州西溪盐官日,风潮泛溢,渰没田产,毁坏亭灶,有请于朝,调四万余夫修筑,三旬毕工。遂使海濒沮洳泻卤之地,化为良田,民得奠居,至今赖之。自后浸失修治,才遇风潮怒盛,即有冲决之患。自宣和、绍兴以来,屡被其害。阡陌洗荡,庐舍漂流,人畜丧亡,不可胜数。每一修筑... 阅读全文

志·卷五十八

  ◎礼八(吉礼八)

  ○文宣王庙 武成王庙 先代陵庙 诸神祠

  至圣文宣王。唐开元末升为中祠,设从祀,礼令摄三公行事。朱梁丧乱,从祀遂废。后唐长兴二年,仍复从祀。... 阅读全文

志·卷七十九

  ◎乐一

  有宋之乐,自建隆讫崇宁,凡六改作。始,太祖以雅乐声高,不合中和,乃诏和岘以王朴律准较洛阳铜望臬石尺为新度,以定律吕,故建隆以来有和岘乐。仁宗留意音律,判太常燕萧言器久不... 阅读全文

志·卷一百零八

  ◎选举一(科目上)

  自敷奏以言,明试以功,三载考绩,三考黜陟幽明,始于《舜典》。司徒以乡三物兴贤能,太宰以三岁计吏治,详于《周官》。两汉而下,选举之制不同,归于得贤而已。考其大... 阅读全文

志·卷一百一十三

  ◎选举六(保任 考课)

  保任之制。铨注有格,概拘以法,法可以制平而不可以择才,故予夺升黜,品式具在,而又责官以保任之。凡改秩迁资,必视举任有无,以为应否;至其职任优殊,则又随事... 阅读全文

志·卷一百二十六

  ◎食货上一(农田)

  昔武王克商,访箕子以治道,箕子为之陈《洪范》九畴,五行五事之次,即曰"农用八政",八政之目,即以食货为先。五行,天道也;五事,人道也。天... 阅读全文

志·卷一百三十五

范仲淹安抚江、淮,亦以疏通盐利为言,即诏知制诰丁度等与三司使、江淮制置使同议。皆谓听通商恐私贩肆行,侵蠹县官,请敕制置司益漕船运至诸路,使皆有二三年之蓄;复天禧元年制,听商人入钱粟京师及淮、浙、江南、荆湖州军易盐;在通、楚、泰、海、真、扬、涟水、高邮贸易者毋得... 阅读全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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