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·卷六十
◎礼十(吉礼十)
○禘祫
宗庙之礼。每岁以四孟月及季冬,凡五享,朔、望则上食、荐新。三年一祫,以孟冬;五年一禘,以孟夏,唯亲郊、封祀。又有朝享、告谢及新主祔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六十二
◎礼十二(吉礼十二)
○后庙 景灵宫 神御殿 功臣配侑 群臣家庙
后庙之制。建隆三年,追册会稽郡夫人贺氏曰孝惠皇后,止就陵所置祠殿奉安神主,荐常馔,不设牙盘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一十
◎选举三(学校试 律学等试附)
凡学皆隶国子监。国子生,以京朝七品以上子孙为之,初无定员,后以二百人为额。太学生,以八品以下子弟若庶人之俊异者为之。及三舍法行,则太学始定置外舍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零九
赵鼎主程颐,秦桧主王安石。至是,诏自今毋拘一家之说,务求至当之论。道学之禁稍解矣。
自经、赋分科,声律日盛,帝尝曰:"向为士不读史,遂用诗赋。今则不读经,不出数年,经学废矣。"二十七年,诏复行兼经,如十三年之制。内第一场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一十五
◎职官二
○枢密院 宣徽院 三司使 翰林学士院 侍读侍讲 崇政殿说书 诸殿学士 诸阁学士 诸修撰直阁 东宫官 王府官
枢密院 掌军国机务、兵防、边备、戎马之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二十
赵鼎、张浚、汤思退皆以宰相兼之。熙浩还朝,孟庾始以参知政事为权同都督代,后"权"字。赵鼎先以知枢密院事为都督川陕、荆襄诸军事,其后与浚并相,并带兼都督诸路军马入衔,未几,浚独被旨江上视师,置都督行府,地移文安,并依三省体式,其召赴行在,以其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二十七
◎食货上二(方田 赋税)
方田 神宗患田赋不均,熙宁五年,重修定方田法,诏司农以《均税条约并式》颁之天下。以东西南北各千步,当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,为一方;岁以九月,县委... 阅读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