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·卷八
沈约奏答曰: “窃以秦代灭学,《乐经》残亡。至于汉武帝时,河间献王与毛生等,共采《周官》 及诸子言乐事者,以作《乐记》。其内史丞王定,传授常山王禹。刘向校书,得 《乐记》二十三篇,与禹不同。向《别录》,有《乐歌诗》四篇、《赵氏雅琴》七 篇、《师氏雅琴》八篇、《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四
礼仪四
周大定元年,静帝遣兼太傅、上柱国、杞国公椿,大宗伯、大将军、金城公煚, 奉皇帝玺绂策书,禅位于隋。司录虞庆则白,请设坛于东第。博士何妥议,以为受 禅登坛,以告天也,故魏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二十
沈约、吏部尚书范云、长兼 侍中柳恽、给事黄门侍郎傅昭、通直散骑常侍孔蔼、御史中丞乐蔼、太常丞许懋等, 参议断定,定为二十篇:一曰刑名,二曰法例,三曰盗劫,四曰贼叛,五曰诈伪, 六曰受赇,七曰告劾,八曰讨捕,九曰系讯,十曰断狱,十一曰杂,十二曰户,十 三曰擅兴,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二十八
沈约《晋书》一百一 十一卷,庾铣《东晋新书》七卷,亡。
《宋书》六十五卷宋中散大夫徐爰撰。
《宋书》六十五卷齐冠军录事参军孙严撰。
《宋书》一百卷梁尚书仆射沈约撰。梁有宋大明中所撰《宋书》六十一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十四
天文上
若夫法紫微以居中,拟明堂而布政,依分野而命国,体众星而效官,动必顺时, 教不违物,故能成变化之道,合阴阳之妙。爰在庖牺,仰观俯察,谓以天之七曜、 二十八星,周于穹圆之度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三十
经籍四 集 道经 佛经
《楚辞》十二卷并目录。后汉校书郎王逸注。
《楚辞》三卷郭璞注。梁有《楚辞》十一卷,宋何偃删王逸注,亡。
《楚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二十七
经籍一(经)
夫经籍也者,机神之妙旨,圣哲之能事,所以经天地,纬阴阳,正纪纲,弘道 德,显仁足以利物,藏用足以独善。学之者将殖焉,不学者将落焉。大业崇之,则 成钦明之德;匹夫克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二十九
经籍三 子
《晏子春秋》七卷齐大夫晏婴撰。
《曾子》二卷目一卷。鲁国曾参撰。
《子思子》七卷鲁穆公师孔亻及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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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传·卷十四
○牛弘
牛弘,字里仁,安定鹑觚人也,本姓裛氏。祖炽,郡中正。父允,魏侍中、工 部尚书、临泾公,赐姓为牛氏。弘初在襁褓,有相者见之,谓其父曰:“此兒当贵, 善爱养之。”及长,须... 阅读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