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·卷一百零六
王安石率群臣贺紫宸殿,神宗解所服白玉带赐之。八年,岐王颢、嘉王頵言:"蒙赐方团玉带,著为朝仪,乞宝藏于家,不敢服用。"神宗不许,命工别琢玉带以赐之。颢等固辞,不听;请加佩金鱼以别嫌,诏以玉鱼赐之。亲王佩玉鱼自此始。宗旦、宗谔皆以使相遇郊恩告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零八
◎选举一(科目上)
自敷奏以言,明试以功,三载考绩,三考黜陟幽明,始于《舜典》。司徒以乡三物兴贤能,太宰以三岁计吏治,详于《周官》。两汉而下,选举之制不同,归于得贤而已。考其大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零九
王安石。至是,诏自今毋拘一家之说,务求至当之论。道学之禁稍解矣。
自经、赋分科,声律日盛,帝尝曰:"向为士不读史,遂用诗赋。今则不读经,不出数年,经学废矣。"二十七年,诏复行兼经,如十三年之制。内第一场大小经义各减一道,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一十
王安石曰:"今谈经者人人殊,何以一道德?卿所著经,其以颁行,使学者归一。"八年,颁王安石《书》、《诗》、《周礼义》于学官,是名《三经新义》。
元丰二年,颁《学令》:太学置八十斋,斋各五楹,容三十人。外舍生二千人,内舍生三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一十一
◎选举四(铨法上)
太祖设官分职,多袭五代之制,稍损益之。凡入仕,有贡举、奏荫、摄署、流外、从军五等。吏部铨惟注拟州县官、幕职,两京诸司六品以下官皆无选;文臣少卿、监以上中书主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一十二
王安石曰:"分远近,均劳佚也。中州士不愿适远,四路人乐就家便,用新法即两得所欲;况可以省吏卒将迎、官府浮费邪?"何正臣又言:"蜀人之在仕籍者特众,今自郡守而下皆得就差,一郡之官,土人太半,寮寀吏民皆其乡里亲信,难于徇公,易以合党。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一十三
◎选举六(保任 考课)
保任之制。铨注有格,概拘以法,法可以制平而不可以择才,故予夺升黜,品式具在,而又责官以保任之。凡改秩迁资,必视举任有无,以为应否;至其职任优殊,则又随事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一十四
王安石守司空,曹佾守太保。元祐元年,文彦博落致仕,太师、平章军国重事,吕公著守司空、同平章军国重事。崇宁三年,蔡京授司空,行尚书左仆射。大观元年,京为太尉;二年,为太师。政和二年,京落致仕,依前太师,三日一至都堂治事。九月,诏:"以太师、太傅、太保,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一十六
◎职官三
○吏部 户部 礼部 兵部 刑部 工部 六部监门 六部架阁
吏部 掌文武官吏选试、拟注、资任、迁叙、荫补、考课之政令,封爵、策勋、赏罚殿最之法。凡文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一十七
王安石言碍近制,止以绾为龙图阁待制权,御史中丞不迁谏议大夫自绾始。九年,邓润甫自正言知制诰为中丞,以宰相属官不可长宪府,于是复迁右谏议大夫权。元丰五年,以承议郎徐禧为知制诰权中丞。禧言:"中丞纠弹之任,赴舍人院行词,疑若未安。"会官制行,罢... 阅读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