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·卷三十一
◎礼九(嘉礼三)
天子纳后仪 皇太子纳妃仪 亲王婚礼 公主婚礼品官婚礼 庶人婚礼 皇帝视学仪 经筵 日讲 东宫出阁讲学仪诸王读书仪
天子纳后仪
志·卷二十八
◎礼六(吉礼六)
奉先殿 奉慈殿 献皇帝庙 新王从飨 功臣配飨 王国宗庙 群臣家庙
奉先殿
洪武三年,太祖以太庙时享,未足以展孝思,复建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三十五
◎礼十三(凶礼二)
皇后陵寝 兴宗帝后陵寝 睿宗帝后陵寝 皇妃等丧葬 皇太子及妃丧葬诸王及妃公主丧葬
皇后陵寝
洪武十五年,皇后马氏崩。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三十七
宋濂、乐韶凤辈皆知声律,相与究切厘定。而掌故阔略,欲还古音,其道无由。太祖亦方以下情偷薄,务严刑以束之,其于履中蹈和之本,未暇及也。文皇帝访问黄钟之律,臣工无能应者。英、景、宪、孝之世,宫县徒为具文。殿廷燕享,郊坛祭祀,教坊羽流,慢渎苟简,刘翔、胡瑞为之深慨。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三十六
◎礼十四(凶礼三)
谒祭陵庙 忌辰 受蕃国王讣奏仪 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临王公大臣丧仪中宫为父祖丧仪 遣使临吊仪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赐祭葬 丧葬之制碑碣 赐谥 品官丧礼 士庶人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四十七
宋濂、刘基、章溢、叶琛至建康,创礼贤馆处之。以濂为江南等处儒学提举,溢、琛为营田佥事,基留帷幄预谋议。甲辰三月,敕中书省曰:“今土宇日广,文武并用。卓荦奇伟之才,世岂无之。或隐于山林,或藏于士伍,非在上者开导引拔之,无以自见。自今有能上书陈言、敷宣治道、武略出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四十六
宋濂等为之师。帝听政之暇,辄幸堂中,评其文字优劣,日给光禄酒馔。每食,皇太子、亲王迭为之主,赐白金、弓矢、鞍马及冬夏衣,宠遇之甚厚。既而谓所取多后生少年,能以所学措诸行事者寡,乃但令有司察举贤才,而罢科举不用。至十五年,复设。十七年始定科举之式,命礼部颁行各省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四十九
◎职官二
○都察院附总督巡抚 通政司 大理寺 詹事府附左右春坊司经局 翰林院国子监 衍圣公附五经博士
都察院。左、右都御史,(正二品)左、右副都御史,(正三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六十九
宋濂为表以进,曰:“臣以洪武六年冬十一月受诏,明年二月书成。篇目一准于唐:曰卫禁,曰职制,曰户婚,曰厩库,曰擅兴,曰贼盗,曰斗讼,曰诈伪,曰杂律,曰捕亡,曰断狱,曰名例。采用旧律二百八十八条,续律百二十八条,旧令改律三十六条,因事制律三十一条,掇《唐律》以补遗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七十四
宋濂《燕书》一卷
王廉《迂论》十卷
叶子奇《草木子》八卷
王达《笔畴》二卷
曹安《谰言长语》二卷
赵弼《事物纪原删定》二十卷
解延年《物类集... 阅读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