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士奇 古籍 / 作者 / 诗文

志·卷四十六

杨士奇等定取士之额,南人十六,北人十四。宣德、正统间,分为南、北、中卷,以百人为率,则南取五十五名,北取三十五名,中取十名。景泰初,诏书遵永乐间例。二年辛未,礼部方奉行,而给事中李侃争之,言:“部臣欲专以文词,多取南人。”刑部侍郎罗绮亦助侃言。事下礼部,覆奏:... 阅读全文

志·卷四十八

杨士奇等参可否。虽吏部蹇义、户部夏原吉时召见,得预各部事,然希阔不敌士奇等亲。自是内阁权日重,即有一二吏、兵之长与执持是非,辄以败。至世宗中叶,夏言、严嵩迭用事,遂赫然为真宰相,压制六卿矣。然内阁之拟票,不得不决于内监之批红,而相权转归之寺人。于是朝廷之纪纲,... 阅读全文

志·卷四十九

  ◎职官二

  ○都察院附总督巡抚 通政司 大理寺 詹事府附左右春坊司经局 翰林院国子监 衍圣公附五经博士

  都察院。左、右都御史,(正二品)左、右副都御史,(正三... 阅读全文

志·卷七十

  ◎刑法二

  三法司曰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。刑部受天下刑名,都察院纠察,大理寺驳正。太祖尝曰:“凡有大狱,当面讯,防构陷锻炼之弊。”故其时重案多亲鞫,不委法司。洪武十四年,命刑部听... 阅读全文

志·卷六十八

杨士奇谓风土异宜,濒于夭折,请从所宜发戍。署兵部侍郎邝埜以为紊祖制,寝之。成化二年,山西巡抚李侃复请补近卫,始议行。十一年,命御史十一人分道清军,以十分为率,及三分者最,不及者殿。时以罪谪者逃故,亦勾其家丁。御史江昂谓非“罚弗及嗣”之义,乃禁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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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·卷七十四

  ◎艺文三

  子类十二:一曰儒家类,二曰杂家类,(前代艺文志列名法诸家,然寥寥无几,备数而已。今总附杂家。)三曰农家类,四曰小说家类,五曰兵书类,六曰天文类,七曰历数类,八曰五行类... 阅读全文

志·卷七十三

杨士奇等修。)

  《仁宗实录》十卷,《宝训》六卷(蹇义等修。)

  《宣宗实录》一百十五卷,《宝训》十二卷(杨士奇等修。)

  《英宗实录》三百六十一卷、(成化元年,陈文等修,起宣德十年正月,讫天顺八年正月,首... 阅读全文

志·卷七十二

杨士奇等讨论,因赐士奇等诗。是时,秘阁贮书约二万余部,近百万卷,刻本十三,抄本十七。正统间,士奇等言:“文渊阁所贮书籍,有祖宗御制文集及古今经史子集之书,向贮左顺门北廊,今移于文渊阁、东阁,臣等逐一点勘,编成书目,请用宝钤识,永久藏{去廾}。”制曰“可”。正德... 阅读全文

志·卷七十五

杨士奇《东里集》二十五卷、诗三卷

  胡俨《颐庵集》三十卷

  《金幼孜集》十二卷

  《夏原吉集》六卷

  王钝《野庄集》六卷

  郑赐《闻一斋集》四卷

  《赵... 阅读全文

列传·卷一

  ◎后妃

  明太祖鉴前代女祸,立纲陈纪,首严内教。洪武元年,命儒臣修女诫,谕翰林学士朱升曰:“治天下者,正家为先。正家之道,始于谨夫妇。后妃虽母仪天下,然不可俾预政事。至于嫔嫱之属... 阅读全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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