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昉 古籍 / 作者 / 诗文

志·卷七十八

李昉等重定士庶丧葬制度。昉等奏议曰:"唐大历七年,诏丧葬之家送葬祭盘,只得于丧家及茔所置祭,不得于街衢张设。又长庆三年,令百姓丧葬祭奠不得以金银、锦绣为饰及陈设音乐,葬物稍涉僣越,并勒毁除。臣等参详子孙之葬父祖,卑幼之葬尊亲,全尚朴素即有伤孝道。其所... 阅读全文

志·卷一百零三

  ◎舆服二

  ○后妃车舆 皇太子王公以下车舆 伞扇鞍勒 门戟旌节。

  皇后之车,唐制六等:一曰重翟,二曰厌翟,三曰翟车,四曰安车,五曰四望车,六曰金根车。宋因之,... 阅读全文

志·卷一百零六

李昉等奏曰:"奉诏详定车服制度,请从三品以上服玉带,四品以上服金带,以下升朝官、虽未升朝已赐紫绯、内职诸军将校,并服红鞓金涂银排方。虽升朝着绿者,公服上不得系银带,余官服黑银方团胯及犀角带。贡士及胥吏、工商、庶人服铁角带,恩赐者不用此制。荔支带本是内... 阅读全文

志·卷一百零八

李昉知贡举,取宋准以下十一人,而进士武济川、《三传》刘睿材质最陋,对问失次,上黜之。济川,昉乡人也。会有诉昉用情取舍,帝乃籍终场下第人姓名,得三百六十人,皆召见,择其一百九十五人,并准以下,乃御殿给纸笔,别试诗赋。命殿中侍御史李莹等为考官,得进士二十六人,《五... 阅读全文

志·卷一百零九

  ◎选举二(科目下 举遗逸附)

  高宗建炎初,驻跸扬州,时方用武,念士人不能至行在,下诏:"诸道提刑司选官即转运置司州、军引试,使副或判官一人董之。河东路附京西转运司。国... 阅读全文

志·卷一百一十五

  ◎职官二

  ○枢密院 宣徽院 三司使 翰林学士院 侍读侍讲 崇政殿说书 诸殿学士 诸阁学士 诸修撰直阁 东宫官 王府官

  枢密院 掌军国机务、兵防、边备、戎马之... 阅读全文

志·卷一百五十四

李昉等四十三人议曰:"法寺定断为不当。若以五母皆同,即阿蒲虽贱,乃崇绪亲母,崇绪特以田业为冯强占,亲母衣食不给,所以论诉。若从法寺断死,则知逸何辜绝嗣,阿蒲何地托身?臣等议:田产并归崇绪,冯合与蒲同居,供侍终身。如是,则子有父业可守,冯终身不至乏养。... 阅读全文

志·卷一百五十六

  ◎艺文二

  史类十三:一曰正史类,二曰编年类,三曰别史类,四曰史钞类,五曰故事类,六曰职官类,七曰传记类,八曰仪注类,九曰刑法类,十曰目录类,十一曰谱牒类,十二曰地理类,十三曰霸... 阅读全文

志·卷一百五十七

  ◎艺文三

  卫宏《汉旧仪》三卷

  应劭《汉官仪》一卷

  蔡质《汉官典仪》一卷

  《汉制拾遗》一卷(不知何人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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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·卷一百六十

  ◎艺文六

  苗锐《新删定广圣历》二卷

  僧一行《开元大衍历议》十三卷

  启玄子《天元玉册》十卷

  甄鸾《五曹算术》二卷阅读全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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