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·卷四十五
◎河渠二
○黄河中
熙宁四年七月辛卯,北京新堤第四、第五埽决,漂溺馆陶、永济、清阳以北,遣茂则乘驿相视。八月,河溢澶州曹村,十月,溢卫州王供。时新堤凡六埽,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四十六
苏辙奏:"臣尝以谓软堰不可施于北流,利害甚明。盖东流本人力所开,阔止百余步,冬月河流断绝,故软堰可为。今北流是大河正溜,此之东流,何止数倍,见今河水行流不绝,软堰何由能立?盖水官之意,欲以软堰为名,实作硬堰,阴为回河之计耳。朝廷既已觉其意,则软堰之请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四十七
苏辙言:"近岁京城外创置水磨,因此汴水浅涩,阻隔官私舟船。其东门外水磨,下流汗漫无归,浸损民田一二百里,几败汉高祖坟。赖陛下仁圣恻怛,亲发德音,令执政共议营救。寻诏畿县于黄河春夫外,更调夫四万,开自盟河,以疏泄水患,计一月毕工。然以水磨供给京城内外食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六十四
◎礼十四(嘉礼二)
○册立皇后仪 册命皇太子仪 册皇太子 妃仪 公主受封仪 册命亲王大臣仪
册立皇后。建隆元年,立琅邪郡夫人王氏为皇后,命所司择日备礼册命。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一十三
◎选举六(保任 考课)
保任之制。铨注有格,概拘以法,法可以制平而不可以择才,故予夺升黜,品式具在,而又责官以保任之。凡改秩迁资,必视举任有无,以为应否;至其职任优殊,则又随事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一十一
◎选举四(铨法上)
太祖设官分职,多袭五代之制,稍损益之。凡入仕,有贡举、奏荫、摄署、流外、从军五等。吏部铨惟注拟州县官、幕职,两京诸司六品以下官皆无选;文臣少卿、监以上中书主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一十四
◎职官一
○三师 三公 宰执 门下省 中书省 尚书省
昔武王克商,史臣纪其成功,有曰:"列爵惟五,分土惟三,建官惟贤,位事惟能。"后世曰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二十九
◎食货上四(屯田 常平 义仓)
前代军师所在,有地利则开屯田、营田,以省馈饷。宋太宗伐契丹,规取燕蓟,边隙一开,河朔连岁绎骚,耕织失业,州县多闲田,而缘边益增戍兵。自雄州东际于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三十六
◎食货下五
○盐下 茶上
其在福建曰福州长清场,岁鬻十万三百石,以给本路。天圣以来,福漳泉州、兴化军皆鬻盐,岁视旧额增四万八千九百八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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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·卷一百三十
苏辙言:"役人之不可不用乡户,犹官吏之不可不用士人也。今遂欲两税之外别立一科,谓之庸钱,以备官雇,不问户之高低,例使出钱,上户则便,下户实难。"辙以议不合罢。
条例司言:"使民出钱雇役,即先王致民财以禄庶人在官... 阅读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