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纪·卷十八
范纯仁罢。丙寅,罢五路经、律、通礼科。丁卯,诏诸路复 元丰免役法。戊辰,同修国史蔡卞请重修《神宗实录》。
闰月壬申,复提举常平官。癸酉,罢十科举士法。甲申,以观文殿学士安焘为 门下侍郎。丙戌,复义仓。丁亥,诏神宗随龙人赵世长等迁秩、赐赍有... 阅读全文
本纪·卷十九
范纯仁等复官、宫观,苏轼等徙内郡居住。癸亥,罢编类臣 僚章疏局。乙丑,赐礼部奏名进士及第、出身五百十八人。
五月丁卯朔,罢理官失出之罚。丙子,诏复废后孟氏为元祐皇后。乙酉,蔡卞 罢。己丑,诏追复文彦博、王珪、司马光、吕公著、吕大防、刘挚等... 阅读全文
本纪·卷十七
范纯仁详定役法。壬辰,以吕公著为门下侍郎。丙午,守尚书右丞李清臣为尚 书左丞,试吏部尚书吕大防为尚书右丞。白虹贯日。丁未,群臣上太皇太后宫名曰 崇庆,殿曰崇庆寿康;皇太后宫曰隆祐,殿曰隆祐慈徽。庚戌,赐于阗国王服带、 器币。辛亥,章惇罢。甲寅,诏侍从、御史、国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四十五
◎河渠二
○黄河中
熙宁四年七月辛卯,北京新堤第四、第五埽决,漂溺馆陶、永济、清阳以北,遣茂则乘驿相视。八月,河溢澶州曹村,十月,溢卫州王供。时新堤凡六埽,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四十六
范纯仁复为右相,与苏辙力以为不可。遂降旨:"令都水监与本路安抚、转运、提刑司共议,可则行之,有异议速以闻。"绍圣元年正月也。是时,转运使赵偁深不以为然,提刑上官均颇助之。偁之言曰:"河自孟津初行平地,必须全流,乃成河道。禹之治水,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一十三
◎选举六(保任 考课)
保任之制。铨注有格,概拘以法,法可以制平而不可以择才,故予夺升黜,品式具在,而又责官以保任之。凡改秩迁资,必视举任有无,以为应否;至其职任优殊,则又随事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三十一
◎食货上六(役法下 振恤)
役法
中书舍人苏轼在详定役法所,极言役法可雇不可差,第不当于雇役实费之外,多取民钱,若量入为出,不至多取,则自足以利民。司马光不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二十九
◎食货上四(屯田 常平 义仓)
前代军师所在,有地利则开屯田、营田,以省馈饷。宋太宗伐契丹,规取燕蓟,边隙一开,河朔连岁绎骚,耕织失业,州县多闲田,而缘边益增戍兵。自雄州东际于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三十四
◎食货下三
○会子 盐上
会子、交子之法,盖有取于唐之飞钱。真宗时,张咏镇蜀,患蜀人铁钱重,不便贸易,设质剂之法,一交一缗,以三年为一界而换之。六十五年为二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三十
◎食货上五(役法上)
役法 役出于民,州县皆有常数。宋因前代之制,以衙前主官物,以里正、户长、乡书手课督赋税,以耆长、弓手、壮丁逐捕盗贼,以承符、人力、手力、散从官给使令;县曹... 阅读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