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·卷一百二十六
蔡京为丰亨豫大之言,苛征暴敛,以济多欲,自速祸败。高宗南渡,虽失旧物之半,犹席东南地产之饶,足以裕国。然百五十年之间,公私粗给而已。
考其祖宗立国初意,以忠厚仁恕为基,向使究其所为,勉而进于王道,亦孰能御之哉?然终宋之世,享国不为不长,其租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二十七
蔡京等言:"自开阡陌,使民得以田私相贸易,富者恃其有余,厚立价以规利,贫者迫于不足,薄移税以速售,而天下之赋调不平久矣。神宗讲究方田利害,作法而推行之,方为之帐,而步亩高下丈尺不可隐;户给之帖,而升合尺寸无所遗;以卖买,则民不能容其巧;以推收,则吏不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二十八
◎食货上三(布帛 和籴 漕运)
布帛 宋承前代之制,调绢、绸、绢、布、丝、绵以供军须,又就所产折科、和市。其纤丽之物,则在京有绫锦院,西京、真定、青益梓州场院主织锦绮、鹿胎、透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二十九
◎食货上四(屯田 常平 义仓)
前代军师所在,有地利则开屯田、营田,以省馈饷。宋太宗伐契丹,规取燕蓟,边隙一开,河朔连岁绎骚,耕织失业,州县多闲田,而缘边益增戍兵。自雄州东际于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三十
◎食货上五(役法上)
役法 役出于民,州县皆有常数。宋因前代之制,以衙前主官物,以里正、户长、乡书手课督赋税,以耆长、弓手、壮丁逐捕盗贼,以承符、人力、手力、散从官给使令;县曹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三十一
◎食货上六(役法下 振恤)
役法
中书舍人苏轼在详定役法所,极言役法可雇不可差,第不当于雇役实费之外,多取民钱,若量入为出,不至多取,则自足以利民。司马光不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三十二
◎食货下一(会计)
宋货财之制,多因于唐。自天宝以后,天下多事,户口凋耗,租税日削,法既变而用不给,故兴利者进,而征敛名额繁矣。方镇握重兵,皆留财赋自赡,其上供殊鲜。五代疆境逼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三十三
◎食货下二(钱币)
钱币
钱有铜、铁二等,而折二、折三、当五、折十,则随时立制。行之久者,唯小平钱。夹锡钱最后出,宋之钱法至是而坏。盖自五代以来,相承用唐旧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三十四
蔡京乡里,故得免焉。明年,尚书省言:"钱引本以代盐钞,而诸路行之不通,欲权罢印制。在官者,如旧法更印解盐钞;民间者,许贸易,渐赴买钞所如钞法分数计给。"从之。
大观元年,诏改四川交子务为钱引务。自用兵取湟、廓、西宁,藉其... 阅读全文
志·卷一百三十五
◎食货下四
○盐中
元丰七年,知沧州赵瞻请自大名府、澶、恩、信安、雄、霸、瀛、莫、冀等州尽榷卖以增其利,才半岁,获息钱十有六万七千缗。哲宗即位,监察御史王岩... 阅读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