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传·卷二百一十五
张齐贤又奏免杂科。兢即鸿之弟。淳化元年,知州康戩又上言兢家常苦食不足,诏本州每岁贷粟二千石。
后兢死,其从父弟旭每岁止受贷粟之半,云省啬而食,可以及秋成。属岁俭谷贵,或劝其全受而粜之,可邀善价,旭曰:"朝廷以旭家群从千口,轸其乏食... 阅读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