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祎之 古籍 / 作者 / 诗文

唐纪·唐纪十八

刘祎之等,使之撰《列女传》、《臣轨》、《百僚新戒》、《乐书》,几千馀卷。朝廷奏议及百司表疏,时密令参决,以分宰相之权,时人谓之北门学士。祎之,子翼之子也。
  夏,四月,庚辰,以司农少卿韦弘机为司农卿。弘机兼知东都营田,受诏完葺宫苑。有宦者于苑中犯法... 阅读全文

唐纪·唐纪十九

  起玄黓敦牂,尽柔兆阉茂,凡五年。

高宗天皇大圣大弘孝皇帝下

  ◎ 永淳元年壬午,公元六八二年

  春,二月,作万泉宫于蓝田。
  癸未,... 阅读全文

唐纪·唐纪二十

刘祎之窃谓凤阁舍人永年贾大隐曰:“太后既废昏立明,安用临朝称制!不如返政,以安天下之心。”大隐密奏之,太后不悦,谓左右曰:“祎之我所引,乃复叛我!”或诬祎之受归诚州都督孙万荣金,又与许敬宗妾有私,太后命肃州刺史王本立推之。本立宣敕示之,祎之曰:“不经凤阁鸾台,... 阅读全文

列传·卷八十三

  宗越、吴喜、黄回

  宗越,南阳叶人也。本河南人,晋乱,徙南阳宛县,又土断属叶。本为南阳次 门,安北将军赵伦之镇襄阳,襄阳多杂姓,伦之使长史范觊之条次氏族,辨其高卑, 觊之点越为役... 阅读全文

列传·卷三十五

  裴让之,字士礼。年十六丧父,殆不胜哀,其母辛氏泣抚之曰:“弃我灭性,得为孝子乎?”由是自勉。辛氏,高明妇则,又闲礼度。夫丧,诸子多幼弱,广延师友,或亲自教授。内外亲属有吉凶礼制,多取则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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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纪·卷六

刘祎之同中书门下 三品。

  三月,庶人贤死于巴州。夏四月,滕王元婴薨。改封毕王上金为泽王,葛王素 节为许王。丁丑,迁庐陵王哲于均州。闰五月,礼部尚书武承嗣同中书门下三品。 秋七月,突厥骨咄禄、元珍寇朔州,命左威卫大将军程务挺拒之。彗星见西北... 阅读全文

志·卷二十三

  职官二

  太师、太傅、太保各一员。 谓之三师,并正一品。后汉初,太傅置府僚。至周、 隋,三师不置府僚,初拜于尚书省上。隋炀帝废三师之官。武德复置,一如隋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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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·卷二十七

  经籍下

  丙部子录,十七家,七百五十三部,书一万五千六百三十七卷。

  儒家类一

  道家类二

  法家类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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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传·卷三十七

刘祎之 魏玄同 李昭德

  裴炎,绛州闻喜人也。少补弘文生,每遇休假,诸生多出游,炎独不废业。岁 余,有司将荐举,辞以学未笃而止。在馆垂十载,尤晓《春秋左氏传》及《汉书》。 擢明经第,寻为濮州司仓参军。累历兵部侍郎、中书门下平章事、侍中、中书... 阅读全文

列传·卷三十八

  ○韦思谦 子承庆 嗣立

  陆元方 子象先

  苏瑰 子颋

  韦思谦,郑州阳武人也。本名仁约,字思谦,以音类则天父讳,故称字焉。其 先自京兆南徙... 阅读全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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